煩請各系所於11/24(一)前繳交114-2學期全英課程名單
依據 114 學年度計畫書指標,各系所114學年度全學年需要
一、至少一門 EMI (全英語授課) 課程 + 一門EAP課程(例如:英文藝術文獻
二、可開設兩門 EMI 課程
上述二方案,各系所可擇一執行。
開設 EMI、EAP、ESP 課程辦法補助項目為:
1. 教學助理補助(EMI課程:TA,其他課程:CA)
2.開課相關所需之費用,如文字類、影音類教材、教案或教具、
3.敬請參考附件「
依據 114 學年度計畫書指標,各系所114學年度全學年需要
一、至少一門 EMI (全英語授課) 課程 + 一門EAP課程(例如:英文藝術文獻
二、可開設兩門 EMI 課程
上述二方案,各系所可擇一執行。
開設 EMI、EAP、ESP 課程辦法補助項目為:
1. 教學助理補助(EMI課程:TA,其他課程:CA)
2.開課相關所需之費用,如文字類、影音類教材、教案或教具、
3.敬請參考附件「